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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篇 第 119.3 篇 稱頌真神 愛慕主話

程福品牧師(新加坡)

第六段:神的話語 唯一希望(41-48 節)

41.耶和華啊,願你照你的話,使你的慈愛,就是你的救恩,臨到我身上,
42.我就有話回答那羞辱我的,因我倚靠你的話。
43.求你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我口,因我仰望你的典章。
44.我要常守你的律法,直到永永遠遠。
45.我要自由而行(或譯:我要行在寬闊之地),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。
46.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論說你的法度,並不至於羞愧。
47.我要在你的命令中自樂;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。
48.我又要遵行(原文是舉手)你的命令,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;我也要思想你的律例。

詩人求更多的憐憫,41 節“慈愛”原為憐憫,是眾數,指多樣性的憐憫。他之前希望自己走在主的道路上;現在求神的憐憫臨到,使他可以更自由地見證主,有膽量、勇氣、信心在那輕視他及有大權勢的君王面前為主作見證,又能夠自由放膽地說話,不被緊張恐懼所限制。

“因我倚靠禰的話”指“因我相信禰會兌現禰的諾言”。神在蒙神救恩的子民的身上有什麼應許呢?

1.“我就有話回答那羞辱我的”蒙恩的人應多作見證,少作辯論。

2.有所仰望。神的子民在神的話中隨時可以得著安慰和説明。

3.他的行為必證明他是神的子民,因為他遵守神的律法。

4.他在生活中感覺爽快。“我要自由而行”即“我可以行在寬闊之地,不用再遭受災殃”。 詩人求神拯救,不讓人奪去他享受真理的自由,可以在君王面前見證。

5.他以神的話為榮,“我要在你的命令中自樂”,他的快樂是從愛神的話而來的,人若愛神和祂的話,就自然會快樂。“論說……不至於羞愧”意即不以論說神的法度為恥。

6.他要思想及尊崇神的律例。48節的“遵行”有小字,原文作“舉手”,在主面前一邊舉手一邊思想,這就是敬拜的精義了。“我又要遵行你的命令”原是“向你的命令舉手”,表示尊敬;另一解釋是詩人竭力要尋求神的話。

第七段:神的話語 安慰泉源(49-56 節)

49.求你記念向你僕人所應許的話,叫我有盼望。
50.這話將我救活了;我在患難中,因此得安慰。
51.驕傲的人甚侮慢我,我卻未曾偏離你的律法。
52.耶和華啊,我記念你從古以來的典章,就得了安慰。
53.我見惡人離棄你的律法,就怒氣發作,猶如火燒。
54.我在世寄居,素來以你的律例為詩歌。
55.耶和華啊,我夜間記念你的名,遵守你的律法。
56.我所以如此,是因我守你的訓詞。

詩人知道神不會失信,因而在患難中有盼望,不忘記神的應許。銘記神的話是盼望之源,他作見證說“這話將我救活了”。靠著神的話,他“在患難中因此得安慰”。在患難中的詩人,有如下三種感覺:

1.雖受驕傲人的嘲笑(侮慢),他卻不偏離神的律法,也不搖動他的忠誠和信心,無論順利或逆境,還是一樣的依靠神。“侮慢我”即嘲笑詩人在痛苦中仍然相信神。他思想(記念)“從古以來的典章”,神的道是經過考驗而不令人失望的金石良言,那是以神永不改變的慈愛和信實為基礎,所以詩人能得到安慰。

2.詩人看見惡人離棄神的律法,就怒氣發作“猶如火燒”,因為他們輕看神之律法。縱然惡人橫行令人恐懼,但詩人仍能安心。

3.他在世經過了一段客旅生活以後,發覺只有主的律例才是他得快樂的主要來源。他在世居住,人生雖短暫,卻以神的律例為詩歌,這是詩人勝過環境的依據。神的律例是表明祂公義和仁愛的本性,在祂大公無私的政權之下,軟弱的人可以大得安慰和盼望。

“以禰的律例為詩歌”,有學者解作“以禰的律例為力量”。“夜間”是指無論何時,即使在睡覺的時候,詩人也沒有離開神和祂的話語,仍在尋求神,遵守律法,守著神的訓詞,永不放棄。“我夜間記念禰的名”即“我夜間尋求禰”。

第八段:愛神話語 守神律法(57-64 節)

57.耶和華是我的福分;我曾說,我要遵守你的言語。
58.我一心求過你的恩;願你照你的話憐憫我!
59.我思想我所行的道,就轉步歸向你的法度。
60.我急忙遵守你的命令,並不遲延。
61.惡人的繩索纏繞我,我卻沒有忘記你的律法。
62.我因你公義的典章,半夜必起來稱謝你。
63.凡敬畏你、守你訓詞的人,我都與他作伴。
64.耶和華啊,你的慈愛遍滿大地;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!

本段一開頭就說“耶和華是我的福分”,從這句話看出詩人摸著了神的心意。詩人宣告:銘記主言,遵行祂的言語,乃是有福的。

57 節可譯為“我的福分,主,正如我曾說,是遵守袮的言語。”人知道、明白、記得神的話,才可以遵守。怎樣才可以銘記主的話?就是“全心”地求,思想自己生活所行的道,急忙地遵行。人若要得著從神而來的福分,就必須照本段的步驟進行追求:

1.“我一心求過禰的恩”,若要從主得著什麼,就必須憑著信心求,一點不疑惑,而且照主的話去行。“求過禰的恩”即“敬拜禰、向禰懇求”。“禰的話”即神的應許。

2.“我思想我所行的道,就轉步歸向禰的法度”。這是真心悔改的表現,不是口頭上說空話;人若受了感動,就當認罪,回轉,決心走天路。若消滅聖靈的感動,不照著那感動去行,不久聖靈就不再感動了,悔改的機會若過去了,就可能再沒有機會了。“就轉步歸向禰的法度”,詩人為自己定下計劃,是以神的法度為準則。

3.“我急忙遵守禰的命令” ,最妙的辦法就是急忙遵守神以愛心藉著祂的靈所指示我們的,只要走上了真道,照著所得的亮光去行,越往前走就越得新的亮光;若不順從真理的光,那光就馬上變成黑暗了。

4.雖然有“惡人的繩索”(比喻惡人的陰謀手段),但若是紀念和實行神的話,照著心中切記神之律法去行,就永不會再忘記了。

5.“半夜必起來稱謝禰” ,義人在夜靜安息的時候,起來思想神的恩惠。日間行了神的律法,到了夜間心中必充滿快樂。靠著神的慈愛,遵行神的律法,心中就感到遍地充滿了神的慈愛。“慈愛遍滿大地”,充滿世界,全地都是神的話語;大地因祂的話而立,人因著神的律例而安全。神的話語是詩人的希望。

第九段:守主訓詞 勝過金銀(65-72 節)

65.耶和華啊,你向來是照你的話善待僕人。
66.求你將精明和知識賜給我,因我信了你的命令。
67.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,現在卻遵守你的話。
68.你本為善,所行的也善;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!
69.驕傲人編造謊言攻擊我,我卻要一心守你的訓詞。
70.他們心蒙脂油,我卻喜愛你的律法。
71.我受苦是與我有益,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。
72.你口中的訓言(或譯:律法)與我有益,勝於千萬的金銀。

詩人看重主的言語勝於千萬金銀。這不是酸葡萄心理,是真心的流露。他因受管教而學習順從神的訓詞。

之前,他因走迷了路而受苦,從而學會了遵守神的話,深深地體會神的好意,就說:“耶和華啊,禰向來是照禰的話善待僕人。”苦難可以將神的子民分成兩種:一是真心愛主的,決不懷疑神的愛,因遭遇患難就更愛主和親近主,更明白神的話;二是猶豫不決的,遇到困難就認為神不公平,惡待他,甚至因忍受不住試煉而違背真道。

詩人不單愛主,也對屬靈的事情有深入的認識。詩人述及他受苦所得的益處。“我受苦是與我有益”,詩人知道神是美善,凡出於神的,即使是痛苦,也是有益,從痛苦中可以學習到神律例的知識,明辨是非。“心蒙脂油”指遲鈍有如心包上脂油,不能接受神的訓詞,又好像長上厚繭,毫無知覺,聽不進神的話。

在這段希伯來文中,“美善”這個字出現了六次。65 節之“善待”、66 節之“精(明)”、68 節之兩個“善”字,及71、72 節裡兩個“有益”,在原文都是同一個字,指出受苦對我們是“好”的。“精明”也指“正確的判斷”。

苦難是神精心策劃給其子民學習的功課。祂本為善,所行的也善,受過苦的人才會檢討自己走的路是否正路。雖然義人受苦通常是受惡人對付,但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。惡人所加的,在義人卻成了好的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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