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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篇 第 119.6 篇 稱頌真神 愛慕主話

程福品牧師(新加坡)

第十九段:夜間呼求 思念律法(145-152 節)

145.耶和華啊,我一心呼籲你;求你應允我,我必謹守你的律例!
146.我向你呼籲,求你救我!我要遵守你的法度。
147.我趁天未亮呼求;我仰望了你的言語。
148.我趁夜更未換將眼睜開,為要思想你的話語。
149.求你照你的慈愛聽我的聲音;耶和華啊,求你照你的典章將我救活!
150.追求奸惡的人臨近了;他們遠離你的律法。
151.耶和華啊,你與我相近;你一切的命令盡都真實!
152.我因學你的法度,久已知道是你永遠立定的。

本段描寫詩人禱告的習慣。從以下的六點可看出詩人的祈禱生活:

1.當怎樣禱告?——“一心呼籲”。

2.為何事禱告?——“求神救他”因“奸惡的人臨近了”。

3.在何時禱告? —— “趁天未亮呼求”。

4.禱告多恆切? —— “夜更未換”。

5.何理由禱告? —— “靠神的慈愛”。

6.從中學什麼? —— “神的法度久已知道,永遠立定” 。

“我一心呼籲禰”指“我整個人向禰呼求”。詩人到底怎樣全心全意地尋求神呢?他在天未亮之前、在萬籟無聲之際,自己先發聲呼求;在晚上、在尚未喊更之前,自己先呼喊主憐憫。這種鍥而不捨的努力、不斷的呼求,使他深覺神的親近。敵人雖臨近,他也不害怕,因為神與他更親近,顯得更真實。“趁天未亮”和“趁夜更未換”是說明詩人渴慕神的話語,在天還未亮或已深沉時,仍不眠不睡,在應該睡覺的時間裡,仍然睜開眼睛,研讀和默想神的話。
“我仰望了禰的言語”,即“我期待等候你的話語”。

詩人喜歡根據神的法度向神呼籲。不論是黑夜的驚慌,或是有奸惡人臨到,他自然的動作就是向神呼籲。“追求奸惡的人臨近”即“殘暴的迫害者已經逼近我”。

第二十段:遭遇逼迫 堅守典章(153-160 節)

153.求你看顧我的苦難,搭救我,因我不忘記你的律法。
154.求你為我辨屈,救贖我,照你的話將我救活。
155.救恩遠離惡人,因為他們不尋求你的律例。
156.耶和華啊,你的慈悲本為大;求你照你的典章將我救活。
157.逼迫我的,抵擋我的,很多,我卻沒有偏離你的法度。
158.我看見奸惡的人就甚憎惡,因為他們不遵守你的話。
159.你看我怎樣愛你的訓詞!耶和華啊,求你照你的慈愛將我救活!
160.你話的總綱是真實;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是永遠長存。

詩人在苦難中仍然向神祈求,因他在苦難中受惡人的冤屈和逼迫,抵擋他的人很多。在惡人橫行的時候,詩人求神賜生命活力,將他救活。短短八節經文共寫了三次“將我救活”; “救活”有復興的意思,詩人深深地感覺自己需要復興。真正的復興是神藉著祂的靈,賜下新的靈命和新的生命。

“求禰看顧我苦難”指“求禰觀察我所受的苦難”。“為我辨屈”即“為我申辯,證明我無辜”。惡人興旺不過是暫時的,神治理的宇宙有永不改變的政權,在神的法度之下,義人所倚靠,那就是:

1.神的律法。

2.神的真實。

3.神的律例。

4.神的慈悲。

5.神的典章。

6.神的法度。

7.神的訓詞。

8.神的慈愛。

這一切都是永遠長存,不會改變的、不怕虧損,因為神的“救恩遠離惡人”。詩人看見那些“奸惡的人,就甚憎惡,因為他們不遵守禰的話。”“禰話的總綱是真實” ,律法的中心就是真理,絕對可信賴。信實是神性格的一部分,將完美的真理彰顯了出來。神是不會說謊的,祂是真實而可靠的指南和説明。

第廿一段:愛主律法 大有平安(161-168 節)

161.首領無故地逼迫我,但我的心畏懼你的言語。
162.我喜愛你的話,好像人得了許多擄物。
163.謊話是我所恨惡所憎嫌的;惟你的律法是我所愛的。
164.我因你公義的典章一天七次讚美你。
165.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,甚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。
166.耶和華啊,我仰望了你的救恩,遵行了你的命令。
167.我心裡守了你的法度;這法度我甚喜愛。
168.我遵守了你的訓詞和法度,因我一切所行的都在你面前。

本段沒有任何祈求,詩人似乎對神及祂的寶貴話語感到非常滿足。詩人發出高貴的結論,為神所做的一切獻上感謝讚美。

詩人不懼位居權要的“首領”,他們有權有勢卻看輕神的律例。詩人所懼怕的是神話語的力量。他對神和神寶貴的律法感到心滿意足。因行神的律法和典章,他就有了生命的見證。 這虔誠生活的根源,就是畏懼神和祂的言語。詩人因神的話高興,好像得了許多擄物。 “擄物”不是酬勞,非由努力而得。神的話語與祂一切恩惠,都是白白的施予。他得了許多“擄物”,好像發了財,超過人所求所想的。“擄物”指勝過敵軍之後所得的戰利品; 得擄物乃比喻快樂。

詩人心中充滿了愛神律法的情緒,所以他一天七次地讚美神。“七次讚美”為完全的數目,有不斷的意思。詩人四次說,他喜愛神的話和神律法的法度,他行事為人是站在神的話語上,他腳下有穩固的根基,享受極大的平安,不怕任何的狂風;這平安是從神而來的。 “有大平安”,當各方面都能和諧協調,充分感到圓滿快樂。生活已把人壓得透不過氣來,現今社會的人,心靈渴望找到安息之泉。這裡提到得到寧靜的明確指令:如果愛神並順服神的律法,就有“極大的平安”。因惟有神能凌駕於日常生活的壓力之上,並給予我們安全的保證。“我一切……都在禰面前”一舉一動都為神所洞悉。

第廿二段:祈賜悟性 讚美律法(169-176 節)

169.耶和華啊,願我的呼籲達到你面前,照你的話賜我悟性。
170.願我的懇求達到你面前,照你的話搭救我。
171.願我的嘴發出讚美的話,因為你將律例教訓我。
172.願我的舌頭歌唱你的話,因你一切的命令盡都公義。
173.願你用手幫助我,因我揀選了你的訓詞。
174.耶和華啊,我切慕你的救恩!你的律法也是我所喜愛的。
175.願我的性命存活,得以讚美你!願你的典章幫助我!
176.我如亡羊走迷了路,求你尋找僕人,因我不忘記你的命令。

在本篇詩是最後一段,詩人更加懇切的祈求與神相交,看見了神的榮耀,就更加覺得自己的虧欠。他的結語是要常常讚美神、親近神,這呼籲之聲、懇求之聲,直達至聖所內。 “達到禰面前”就如獻上的祭物為神悅納。最後,以沉重的話作此篇的結論。

七個“願”字表達了他心中最深的心願。願嘴常讚美、舌頭常歌唱,願有生之年常加讚美。“發出讚美”和“舌頭歌唱”是真情流露,讚美如泉水湧出,口裡自然回應。“用手説明我”,採取行動立刻加以援助。“因我揀選了禰的訓詞”,詩人選擇遵守神的話語,故可以求神按所應許的説明他。

詩人有兩次向神求“照禰的話”賜給所求的,這是根據神的約和應許向神求,神最歡喜人這樣禱告。他又進一步向神表示自己的心:

1.他聽從神的訓詞,不是出於勉強,乃是甘心樂意的。

2.他心中切慕神的救恩,這迫切的請求,為要表示他心中最急需的。

3.他對神律法有喜愛的情緒,這就證明他的心與神的心,有最親密的契合關係。

4.末了的心願就是以讚美神為生活的目的,人生在世,沒有比這更高尚的目的了,神造人正是為這緣故。人有了這樣的心志,神就心滿意足了。人若能滿足神的心,自己的心中也必得著屬天的快樂。

末了是詩人謙卑倚靠神的話。詩人說,他如亡羊走迷了路,求神尋找他。其實神早就尋找世人,因為“我們都如羊走迷,各人偏行己路。 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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