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篇 第 119.2 篇 稱頌真神 愛慕主話
程福品牧師(新加坡)
第四段:靠神話語 奔走正路(25-32節)
25.我的性命幾乎歸於塵土;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!
26.我述說我所行的,你應允了我;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!
27.求你使我明白你的訓詞,我就思想你的奇事。
28.我的心因愁苦而消化;求你照你的話使我堅立!
29.求你使我離開奸詐的道,開恩將你的律法賜給我!
30.我揀選了忠信的道,將你的典章擺在我面前。
31.我持守你的法度;耶和華啊,求你不要叫我羞愧!
32.你開廣我心的時候,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。
無論是生命垂危時刻,或是心曠神怡之時,詩人都持守神的話語,因為神的話語能夠教導人走在正道上;靠著神的律法可以助人勝過逆境,奔走正路。
當詩人心中愁苦,感覺失望和生命有限的時候,求告神將他救活。從這裡可以看出,人可以藉著神的“律法”得著生命的道理。“求袮照袮的話將我救活”,詩人將一切的盼望寄託在神身上,所以他傾心吐意地說:“我述說我所行的。”這是求福的第一步。“我所行的”就是我所遇到的困苦。詩人覺得苦難好像與他黏在一起,因此他渴望明白主奧秘的旨意,以及明白神的訓詞,這樣他才能真正讚歎主的奇妙。詩人因憂愁難過,不停地流淚,以致“心因愁苦而消化”,故求神“使我堅立”,即“使我重新得力”。在愁苦中,神的話語可以堅立人,也提供規則和指南,給人力量按照神的規則生活。
詩人所求的,就是“離開奸詐的道”,他將一切口是心非的事都丟開了,他“揀選了忠信的道”,願意遵行神的典章,將神的典章擺在自己面前,持守神的法度,把自己和神的話結合在一起。詩人求神移開以奸詐對待他的人。“離開”就是移開障礙。他不能忍受這種行為,因他已揀選了忠信的道路。人無法靠運氣機緣走在正路上,必需自己決心選擇走那一條路,並且持守到底。
當人的心得著開廣之時,他的腳才有力奔跑。32節中“開廣”有“安慰”之意,神開恩赦免並安慰他的時候,他就往神命令的道上直奔。走天路的人卸下了罪擔,心中就非常輕鬆,直奔神律法所定規的道路。“心”代表悟性(參王上4:29); 32節可作“當你加強我理解力的時候,我熱切地按著你的命令列事為人”。
第五段:求賜悟性 持守主道(33-40 節)
33.耶和華啊,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,我必遵守到底!
34.求你賜我悟性,我便遵守你的律法,且要一心遵守。
35.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,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。
36.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,不趨向非義之財。
37.求你叫我轉眼不看虛假,又叫我在你的道中生活。
38.你向敬畏你的人所應許的話,求你向僕人堅定!
39.求你使我所怕的羞辱遠離我,因你的典章本為美。
40.我羨慕你的訓詞;求你使我在你的公義上生活!
本段充滿祈求的禱告,共有八次向神說“求袮”。詩人深覺自己毫無力量和智慧行神的命令,軟弱使他更懇切地仰望全能的神。詩人立了志願,所求如下:
1.求神親自教導律例。神是最偉大的教師(伯36:22)。“我必遵守到底”應譯作“我就得到酬報”。此字在許多地方譯作大賞(詩19:11),比財物之酬報更珍貴;“羨慕”主的話過於羨慕金子。
2.求神賜屬靈的悟性,使他一心遵守,好叫人在主的道中生活。
3.求神引導他,賜予屬天力量,使他喜樂遵行。
4.求神使他走趨向主“法度”的道路,不走向不義之財,就是脫離財物之轄制。金錢是可以買到舒適的生活,但比財富更寶貴的是認識神,因為那不是屬世的而是屬天的財富。
5.求神賜他轉眼不看虛假,能夠在主道中生活。“虛假”也可指虛幻、虛空、沒有價值的事。“道”有古卷作“話語”。
如果眼不見,心或許不會迷戀,至少受試探的機會將會減少。詩人不是求看不見,而是需要看見,在正確的方向上看。
6.求神堅定向敬畏祂的人所應許的話。“向僕人堅定”即“實現在僕人的身上”。
7.求神使羞辱遠離他,以主典章本為美。“因你的典章本為美”或作“因你對那些羞辱我的敵人的審判本是合宜的”。
8.求神使他羨慕訓詞,在公義上生活。“使我在你的公義上生活”或作“按你的公義使我存活”。
詩人沒有懷疑神的良善,只擔心自己的心不可靠,不明白神的旨意;他並不是不願意行神的律法,而是怕自己行不出來;他所怕的是因為看了虛假而受羞辱;他知道自己的能力是何等有限,自己的心是何等詭詐,所以必須仰望倚賴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