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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福品牧師(新加坡)

詩篇第 50 篇 真實敬拜 感謝為祭

亞薩的詩。

1.大能者神─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,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。
2.從全美的錫安中,神已經發光了。
3.我們的神要來,決不閉口。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;有暴風在他四圍大颳。
4.他招呼上天下地,為要審判他的民,
5.說: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裡來,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。
6.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,因為神是施行審判的。(細拉)
7.我的民哪,你們當聽我的話!以色列啊,我要勸戒你;我是神,是你的神!
8.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;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。
9.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,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;
10.因為,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,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。
11.山中的飛鳥,我都知道;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。
12.我若是飢餓,我不用告訴你,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。
13.我豈吃公牛的肉呢?我豈喝山羊的血呢?
14.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,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,
15.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;我必搭救你,你也要榮耀我。
16.但神對惡人說: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,口中提到我的約呢?
17.其實你恨惡管教,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。
18.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,又與行姦淫的人一同有分。
19.你口任說惡言;你舌編造詭詐。
20.你坐著毀謗你的兄弟,讒毀你親母的兒子。
21.你行了這些事,我還閉口不言,你想我恰和你一樣;其實我要責備你,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。
22.你們忘記神的,要思想這事,免得我把你們撕碎,無人搭救。
23.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;那按正路而行的,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。

這是一篇預言和訓誨詩,神要以祂的公義審判祂的百姓。第一,神不對假裝敬虔的人說話,因為他們雖然獻祭但並非出於真心,不用真誠的讚美和感謝來敬拜神。第二,神斥責惡人和心腸剛硬之人口中的惡語以及不道德的生活。神要人真心誠意的相信,警告惡人要三思他們的行為,免得神以怒火和暴風來審判他們。

稱為“亞薩的詩”在《詩篇》中共有12 篇;這是卷二中唯一的一篇。亞薩的詩不一定都是他自己寫的,或謂“交給亞薩的詩”。亞薩(在《代上》是用亞撒)是利未人,是一位傑出的領袖,大衛派他在“耶和華的約櫃前事奉,頌揚、稱謝、讚美耶和華以色列的神。”(代上15:17;代下29:30)

神的顯現——必要審判眾民(1-6節)

1.大能者神─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,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。
2.從全美的錫安中,神已經發光了。
3.我們的神要來,決不閉口。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;有暴風在他四圍大颳。
4.他招呼上天下地,為要審判他的民,
5.說: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裡來,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。
6.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,因為神是施行審判的。(細拉)

神從錫安發出威嚴的呼聲,宣告祂要降臨審判世人,以真光照耀,搜索各人心靈深處的事物。詩人開宗明義的將神的三重名字(El,Elohim,Yahweh)啟示出來:

“大能者”(El)表示祂是獨一至尊的;
“神”(Elohim)表示祂是天地萬有的創造主宰;
“耶和華”(Yahweh)表示祂是與人立約的救贖主。

詩人將兩個通常稱呼神的名詞放在一起,加上向以色列啟示的特別名字。這一連串名號顯出神的威嚴,十分配合本詩的內容:呼召全地所有的人,包括神的選民。

神的勸告——應以感謝獻祭(7-15節)

7.我的民哪,你們當聽我的話!以色列啊,我要勸戒你;我是神,是你的神!
8.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;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。
9.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,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;
10.因為,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,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。
11.山中的飛鳥,我都知道;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。
12.我若是飢餓,我不用告訴你,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。
13.我豈吃公牛的肉呢?我豈喝山羊的血呢?
14.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,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,
15.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;我必搭救你,你也要榮耀我。

本段神勸戒選民當以正確的態度獻祭方蒙悅納。神稱他們為“我的民哪”,表明神是與他們立約的神。選民在獻祭的事上沒有虧欠,但他們誤解燔祭的真義,徒重獻祭的儀式,沒有獻祭的真誠。他們以為祭物是祭神的必須品,只要按時獻祭,神就會滿足,他們也就完成對神的責任了。神宣告這種敬拜實屬荒謬,祂根本不需要這些牛羊,因為千山上的牲畜、林中的飛鳥都是祂的,祂何需人的祭物。

神要來,以法官的身份出現,極其威榮,有烈火和暴風開路,宣告審判開始。有時神被描寫如“烈火”,消滅一切的敵人(申4:24,9:3);此處指閃電。“閃電”和“暴風”都是神顯現時的現象(出19:16,18)。神是審判者,祂號召全地的居民到祂面前,祂要依據所立的約審判祂的百姓。獻祭是選民履行與神立約應盡的義務,故說“用祭物與我立約”。神審判與祂立約的子民,天地則出任陪審員,見證神的審判絕對公平。神要的是公義,不是虛有其表的儀式。

人的一切財富和自然界的一切,事實上都是屬乎神。人所能獻給祂的東西,沒有一樣不屬祂。神清楚指出,祂不需要祭物,乃是要選民真心向祂感謝和履行所許的誓願。選民不應以祭物應付神,因為真誠地信靠神才是獲得救恩的唯一途徑。其實神不需要吃肉喝血,宰殺祭物獻給神,是藉此向神傳達感謝和完全依靠神的心。真正的敬拜並不在於獻上祭物,乃在於人心裡對神的敬虔,立意誠心地頌讚至高的神。“願”是人在需要的時候求告神而應許的承諾。神聽禱告,人就要獻上感謝祭還願(利7:12-16),目的是以真誠的心感謝祂。

神的責備——勉勵悔改行善(16-21節)

16.但神對惡人說: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,口中提到我的約呢?
17.其實你恨惡管教,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。
18.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,又與行姦淫的人一同有分。
19.你口任說惡言;你舌編造詭詐。
20.你坐著毀謗你的兄弟,讒毀你親母的兒子。
21.你行了這些事,我還閉口不言,你想我恰和你一樣;其實我要責備你,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。

神斥責惡人口裡說守律例、遵守與神所立的約,事實上卻把神的話置諸腦後,不想在生活中遵行。外表看來,選民是敬拜神、傳說神的律例、口提神的約,其實行事與信仰背道而馳。審判主在此特別責備他們的行為與“盜賊”、“行姦淫”的人,同夥作惡。這些人默許謊言,“毀謗你的兄弟”,“讒毀你親母的兒子”是包括至親、嫡親的兄弟。

神“閉口不言”,不是不管,而是容忍他們,給他們機會悔改。有時神似乎保持沉默,這並不是說神寬恕了罪,也不是說神無動於衷。相反,神是在保留機會,給人們時間來悔改。神說祂並不喜悅看到惡人死亡,而是喜悅惡人脫離罪惡。但神不會永久沉默,審判的日子一定會來到。

神的警告——何為真正獻祭(22-23節)

22.你們忘記神的,要思想這事,免得我把你們撕碎,無人搭救。
23.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;那按正路而行的,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。

詩人向這些目中無神的人宣示一個嚴重的警告¬——“那些忽略神的教訓犯罪離棄神的人,忘記神”,不遵守神的命令,現在要好好思考,改變態度,悔過自新,免得受到重罰,被神“撕裂”,死無葬身之地。神應許說,凡以感謝為祭、榮耀神的,和那走正路的人,必定蒙神賜恩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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