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福品牧師 (新加坡)
詩篇第 36 篇 人心邪惡 神乃慈愛
耶和華的僕人大衛的詩,交與伶長。
1.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裡說:我眼中不怕神!
2.他自誇自媚,以為他的罪孽終不顯露,不被恨惡。
3.他口中的言語盡是罪孽詭詐;他與智慧善行已經斷絕。
4.他在床上圖謀罪孽,定意行不善的道,不憎惡惡事。
5.耶和華啊,你的慈愛上及諸天;你的信實達到穹蒼。
6.你的公義好像高山;你的判斷如同深淵。耶和華啊,人民、牲畜,你都救護。
7.神啊,你的慈愛何其寶貴!世人投靠在你翅膀的蔭下。
8.他們必因你殿裡的肥甘得以飽足;你也必叫他們喝你樂河的水。
9.因為,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;在你的光中,我們必得見光。
10.願你常施慈愛給認識你的人,常以公義待心裡正直的人。
11.不容驕傲人的腳踐踏我;不容凶惡人的手趕逐我。
12.在那裡,作孽的人已經仆倒;他們被推倒,不能再起來。
這是一篇智慧詩,述說惡人的罪過和神的慈愛。惡人為非作歹,陰險惡毒,因為他們不敬畏神。神是良善的源頭,敬畏祂的人可以領受祂的慈愛。
人心悖逆邪惡,目中無神(1-4節)
1.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裡說:我眼中不怕神!
2.他自誇自媚,以為他的罪孽終不顯露,不被恨惡。
3.他口中的言語盡是罪孽詭詐;他與智慧善行已經斷絕。
4.他在床上圖謀罪孽,定意行不善的道,不憎惡惡事。
開頭的幾個字,令人觸目驚心。罪使惡人離棄神,內心深處敗壞,充滿詭詐,目中無神,不怕神的刑罰;自己欺騙自己,以為罪惡不會被揭發而洋洋得意,這乃是罪大惡極的徵兆。
1-2 節論罪人對於過犯和自己與神之間的態度,3-4節則論及罪人的社會活動,指出他任意行惡,口中的話和心中的思念,都是邪惡的。他不以智慧辨別善惡,不是沒有機會向善,而是蓄意離棄善,定意不行善道,一路下滑,甚至在床上還在定意圖謀作惡。他犯罪的行動與影響(3a、b節),是自我的流露,因為他的思想(4a節)、意志(4b節)、感覺(4c節)都已敗壞。
此處的形容最突出的部分,除提及顯明的過犯外,還提及隱藏的罪,如:斷絕、不善、不憎惡。這不是一種修辭筆法,而是顯明價值觀的全然悖逆,對善不屑一顧,對惡則積極謀取。
神是慈愛良善,世人得福(5-9節)
5.耶和華啊,你的慈愛上及諸天;你的信實達到穹蒼。
6.你的公義好像高山;你的判斷如同深淵。耶和華啊,人民、牲畜,你都救護。
7.神啊,你的慈愛何其寶貴!世人投靠在你翅膀的蔭下。
8.他們必因你殿裡的肥甘得以飽足;你也必叫他們喝你樂河的水。
9.因為,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;在你的光中,我們必得見光。
這裡刻畫出神愛一切的創造物,讚美神慈愛無邊、信實廣大;敬畏神的人在神的恩慈下,過著豐盛和有意義的生活。
神的慈愛直到天庭,神的信實到達諸天,神的公義比高山堅立,神的慈愛比海洋更加遼闊深邃。天地充滿了無窮的奧妙,人無法測度“諸天、穹蒼”、無法攻克“高山”、無法探究“深淵”。神的“公義”和“判斷”如大山不可搖動,如海洋無法測度。全地的人民和牲畜都在神的恩惠中。
第 5 節形容神的慈愛太偉大,無法領會;第7節則形容神的慈愛太寶貴,不可錯失。神仁慈的看顧,對詩人是無可言喻的幸福,如小雞在母雞的翅膀下得庇蔭,強調了神的保護。
凡投靠神的人,在心靈上不致遭遇乾旱和缺乏,靈性必得飽足。“肥甘”指聖殿中所吃豐富的祭肉,此處與下文的“樂河”是比喻神賜人的屬靈福澤。
詩人在神的指引下,活得更豐盛、更有價值。“生命的源頭”給人新鮮感,潔淨的水給予屬靈乾渴的人生命。
“在祢的光中,我們必得見光”,神又是生命之光,使人得見光明。
神的無比權威,傾倒惡人(10-12節)
10.願你常施慈愛給認識你的人,常以公義待心裡正直的人。
11.不容驕傲人的腳踐踏我;不容凶惡人的手趕逐我。
12.在那裡,作孽的人已經仆倒;他們被推倒,不能再起來。
本篇以祈願作結束。詩人發現自己落入人的惡(1-4節)與站立在神的恩(5-9節)之間,於是懇切地禱告。他相信義人必然得勝,惡人必然傾覆,並為敬畏神的人代求。
大衛曾兩次稱頌神的慈愛(5、7節),如今這慈愛亦臨及屬神的人。他求神施慈愛給敬畏祂的人,使他不致被驕傲人的腳踐踏,也不為兇惡人的手趕逐。大衛相信惡人的結局已定,那些作惡的人都要被傾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