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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帝國

By Bruce La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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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帝國的禱告——求赦免虧欠也可講數

黃杰輝博士        (香港)

耶穌又對門徒說:「……你們只要求他的國,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。你們這小群,不要懼怕,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。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,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,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,就是賊不能近、蟲不能蛀的地方。因為,你們的財寶在哪裏,你們的心也在那裏。」(《路加福音》12:31-34)

富人不當繼續吃喝,還要按時分糧,將自己的財富與有需要的人分享,像虧欠窮人的債?這樣指責我們這些勤奮努力致富的人,太社會主義了吧!

有一個官問耶穌,怎樣才可繼承永生(18:18)。《和合本》把這譯成承受,讓人以為這是額外東西,按耶穌要求去做,就多得一點,更加完美。原文是繼承,是上帝國產業的承襲,是讓上帝之子這名份生效,更重要的,這不是一份禮物,這是一種狀態。加拿大政府讓外國人取得居留權,可以進入加拿大國境,你在這國中生活了一段日子,覺得生活沉悶,甚麼都要繳稅,這國的人、這國的政府更不接受你強加的生活習慣與價值態度,對你加以批評。有人說這是如天堂的地方,但有些人覺得簡直加拿大像是地獄,不待住夠入籍日數,就執拾細軟返回以前慣居的地方。有些捱到日子夠了,要宣誓效忠,才得到永久國籍,他們也不怕發假誓,總要為這些艱難大的歲月取回補償,於是繼承了國民身份,跟著離開;又或是留下繼續過著哀哭切齒的生活,像住在加拿大門外。

基督教的許多教訓,很多人以為都曉得了,也虔誠地遵守了,就像這統治者。可是耶穌要求:「你還缺少一件: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(11:22)耶穌這要求若是真的,就太過份了,祂只是用了誇張說法,又或是祂只是針對這統治者的弱點,我的弱點是另一樣,耶穌會對我作另一要求,使我作更完美門徒來跟從祂。你該讓我先想想,先禱告,求上帝開我眼看見我的弱點。

我們盡一切方法否定這要求,難道上帝不知道我們會這樣做嗎?「變賣你一切所有的,分給窮人」,只是針對這統治者嗎?在論及財富的分配與積累時,耶穌對面前所有門徒說:「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。」在整段敘事的開始,耶穌警告我們,要知道「當怕的是誰」,又要在人面前認耶穌(12:4-9)。甚麼是「認」?原文的意思是完全同意地公開宣告主耶穌的言行,讓人知道我們與耶穌是同道。我們在人面前認耶穌,就是無畏地重複耶穌的宣告:「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。」這是附加於舊約律法以外的規條嗎?不是,這只是人故意忽略,一向沒有履行的禧年教訓。誰要是提起,就給他扣上「養懶人」、「社會主義」、「共產主義」、「不勞而獲」等帽子,盡快盡力將他滅聲,甚至出動十字架的政治罪名。

「他聽見這話,就甚憂愁,因為他很富足。耶穌看見他,就說:『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!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!』聽見的人說:『這樣,誰能得救呢?』耶穌說:『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上帝卻能。』」(18:23-27)不少學者費了很大工夫要重新詮釋「駱駝穿過針的眼」,因為這是絕無可能的事,但若釋經著作認同財主絕無可能進上帝的國,就要賣不出,給大學或神學院炒掉工作,以免令教會大亂。

這比喻真是喻意絕無可能,否則耶穌不用跟著說:「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上帝卻能。」要好好地掌握耶穌這要求,不是靠否定耶穌說話的意思,而在向上帝求出路:「在上帝卻能。」麻煩又來了,在上帝卻能,哪不就是聽天由命,讓上帝看著辦,耶穌說了,但又差不多是白說,上帝怎樣運用祂的「能」呢?

若聖經的說話是有頭無尾,或是無端而起,不著邊際,怎配得是聖言,怎可稱正典?《路加福音》與聖經其他經卷在文學上都是極上乘的作品,讀者需要全盤掌握整個經卷的鋪排,貫通的主線是甚麼,像《路加福音》的禧年福音、上帝國、善惡等等,又要留意前後呼應的語句,像「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」,使整個詮釋更豐富完整。這也是「上帝國」系列文章的寫作企圖。

「在上帝卻能」,怎能呢?耶穌在進耶路撒冷前讓大家知道。撒該「作稅吏長,是個財主」,大家的眼光都被吸引到「他的身量又矮」與「罪人」,就像當時的觀眾,只懂議論「他竟到罪人家裏去住宿」,於是就誇讚救恩的偉大(19:1-10)。大家將「人子來,為要尋找、拯救失喪的人」隨意推演,把救恩變成只要口裏承認,心裏相信,就得永生,又故意忽視撒該是憑行為得到救恩的。「主啊,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;我若訛詐了誰,就還他四倍。」

撒該是稅吏長。在猶太人眼中,稅吏是罪人,他們為虎作倀,當羅馬帝國走狗,魚肉鄉民,以恐嚇與武力收取金錢,將部份中飽私囊。這中飽私囊的部份是他們的合法手續費,無論你認為這些錢多麼骯髒,他們是在法律保障下得收入。在猶太人眼中,稅吏長是頭等的罪人,他們勾結權貴,當羅馬帝國鷹犬,縱容稅吏行使暴力。不過要當稅吏長,還得是社會菁英。羅馬帝國是以外判專營方式向猶大省徵稅,這既有效率與保證,又避開種族衝突。稅吏長就是專營稅收,方法是向羅馬帝國投標競投,帝國只有興趣於誰保證收得最多最快,不會理會向民眾的實際徵收,只要不搞出暴動就可以了。稅吏長能投得這專營權,最重要的可能不是他認為自己徵稅的能力有多強,更重要的是權貴人脈關係,讓他們保證你是忠君愛國,是無花無假的愛國者。稅吏長必是出身富貴,有強大家族關係,能付得起大錢收買賄賂,又精明能幹,否則怎能入閘。稅吏長必然是富人,在《路加福音》被稱為財主,有學者分析過,路加稱財主的,都是帶貶意;不帶貶意,就說他富有。

「撒該站著對主說:『主啊,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;我若訛詐了誰,就還他四倍。』」(11:8)聖經的聖言不能隨意增刪,不能為求節省篇幅,將「撒該站著對主說」,減省成「撒該對主說」。耶穌說到他家留宿,讓他家成為接待傳福音者的家,撒該沒有高興萬分,立即就請耶穌移步,卻是樹上下來,腳跟站定,就先下手為強,提出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,給訛詐了的償還四倍。撒該爬上樹,要看耶穌是怎樣的人,換言之,耶穌的言行教訓他是聽過了,要看看耶穌的真面目。耶穌主動要去他家住,他或許是怕耶穌看見他的豪宅,就請他變賣所有,於是先發制人,自願變賣大部份,以過去的合法巧取豪奪為訛詐,實是虧欠了這些人的債,於是償還他們四倍。

「耶穌說:『今天救恩到了這家,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人子來,為要尋找、拯救失喪的人。』」(11:9-10)耶穌不是說,你今天得到救恩,你家得到救恩,卻是救恩到了這家,這家從今以後就不再過豪奢生活,繼後的日子就用在怎樣將一半家財分給窮人,進入永生的生活狀態。作為權貴政治人物,撒該可能熟讀大衛的治術,也不忘大衛在殺烏利亞一事上怎樣給自己作了正義的審判,以四命賠一命(《撒母耳記下》12:4-6)。撒該比很多人更認識先知的教訓,他知道甚麼是給自己的正義審判。

上帝是可以討價還價的,認真熟讀律法書的猶太人早知道,亞伯拉罕為羅得的生命與上帝的使者討價還價,他先試價所多瑪有五十義人就不降災,跟著死纏難打,壓價至十個義人完成交易,使上帝使者最後以二折成交。長袖善舞的撒該懂得先下手,先出價碼,成了亞伯拉罕的子孫,耶穌本著他的誠意,願意退讓,不再要求變賣所有。耶穌沒有原則,喜歡變卦嗎?「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上帝卻能。」

求問永生的統治者聽到耶穌的要求,只有一個反應:「就甚憂愁」。他自以為曉得律法,但卻只是懂得十誡中那些可與不可,不曉得律法與先知教訓中,充滿人與上帝的討價還價。我們不能要求上帝改變祂至善的標準,但可以禱告,我們只求留下一點,讓自己不過於擔憂生活。於是我們可以將心思放在怎樣幫助有需要的人,不以人家要求我們不多取,將他們當作虧欠我們的,反以藉多佔了資源而得的錢財為虧欠別人。這就是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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